近年來,國民“眼健康”問題日益突出。需求必然帶來市場,如今市面上號稱“護眼”的產品層出不窮。各路廠商為了吸引消費者,喊出了不少煽動性十足的口號,比如“防藍光不傷眼”“守護孩子視力”等。“電子屏幕藍光傷眼”近年來被人們熟知。于是,激光電視在市場上異軍突起,受到許多常用眼的年輕人以及家長們的青睞,很多人認為激光電視屏幕大、無藍光,因此更護眼。這種說法有道理嗎?
日前,《生命時報》刊發(fā)了一篇名為《多位眼科專家論證:激光電視不護眼》的文章,通過援引多為眼科專家的論證,闡述“激光電視不護眼”。
激光電視單色激光輸出,藍光峰值極高
激光電視主要由激光發(fā)射器、調制器、偏轉器以及抗光屏幕四部分構成,其成像原理是通過將視頻信號分離成RGB三原色圖像信號,控制三原色半導體激光發(fā)生器發(fā)射出相應強度的激光,再通過投影透鏡的光束掃描到屏幕上從而形成圖像。
在實際產品研發(fā)中,受限于技術及成本等因素,市面上大部分激光電視多采用藍色半導體激光發(fā)生器,將藍色激光通過熒光粉色輪高速旋轉,形成紅綠光源,再通過DMD芯片、解析鏡頭將畫面輸出到激光電視屏體上。不但成像效果很差,且由于光源主要為高速藍色激光,其藍光峰值極高,易導致人眼的黃斑區(qū)毒素增高,對視力造成不可逆的損傷。
反觀液晶電視,本質都是利用二極管通電或者半導體納米晶體來發(fā)光,發(fā)光源里更加接近自然環(huán)境,不依賴藍色光源呈現(xiàn),對視力造成的損傷自然也更小。
激光電視“護眼”其實是偽命題
與激光電視不可靠的護眼“成像原理”并存的,是相關廠商將激光電視“護眼”做成了宣傳標配,“漫反射成像,非直射光源,長時間觀看不傷眼”、“2米近看也護眼”、“給下一代更好的選擇”、“護眼效果顯著”等極具吸引力的營銷話術與激光電視進行了強綁定。
但激光電視的“護眼”特性真的被一致認可嗎?此次《生命時報》記者向多位眼科專家求證,直指眼科專家的擔心:激光電視對外宣稱的'護眼'功效,其實沒有充足的科學依據支撐。激光電視的確有其優(yōu)點,但廠商將"護眼"包裝為賣點的做法,實屬忽悠炒作。"
報道通過從成像原理、受眾人群、觀看距離等方面入手,對“激光電視不護眼”進行闡述。首先,激光電視所謂的"柔和成像"往往是亮度、對比度、清晰度、顏色飽和度相對液晶電視低一些,其青睞昏暗環(huán)境的"天性",更易導致視疲勞;其次,激光電視不適合老人和小孩。老人如果在昏暗環(huán)境下看激光電視,易誘發(fā)青光眼的急性發(fā)作。孩子觀看激光電視,易導致視疲勞;據國際電影和電視工程師協(xié)會提出的“人眼和屏幕間的距離至少是屏幕對角線長度乘以1.6倍”計算法,對動輒80吋-100吋的激光電視來說,觀影距離反而應該更遠一些,“適合近距離看”顯然經不起推敲。
此外,根據專業(yè)測試機構對激光電視的統(tǒng)一眩光值(UGR)的測試結果顯示,激光電視在黑天暗場環(huán)境下的UGR值最高可達到33.9,遠遠超出UGR=19這個行業(yè)公認的舒適區(qū)間最高值,甚至突破了UGR=28這個“不可忍受”值。資料顯示,UGR值(即統(tǒng)一眩光值),是由國際照明委員會(CIE)頒布的,用于度量處于室內視覺環(huán)境中的照明裝置發(fā)出的光,對人眼引起不舒適感主觀反應的心理參量。通常,UGR值分28、25、22、19、16、13、10等七檔:28為不可忍受值,25為不舒適感值,22為剛剛不舒適感值,19為感覺舒適與不舒適的界限值,16為剛剛可接受值,13為剛剛感到眩光值,10為無眩光感值。
被誤會的藍光,觀影更舒適的液晶電視
目前仍沒有科學證據表明,電子設備發(fā)出的藍光會對眼睛造成傷害。眼睛不適的主要原因是盯著屏幕時間太長,引起視疲勞。因此,家長沒有必要“談藍光而色變”,而不讓孩子看電子屏幕。以液晶電視為例,藍光峰值多在450~500納米,而容易對眼睛造成損害的是短波藍光(400~440納米),因此只要不是貼得很近去看,一般不會造成視網膜損害。
因此,消費者在選擇電視時,盡量選擇擁有較廣色域、純度高的自發(fā)光電視。由于QLED電子轉化為光子效率更高,能降低同等屏幕亮度下的耗能,相較于其它成像技術的產品QLED電視則具有明顯優(yōu)勢。除QLED電視外,諸如國際一線大廠采用前沿技術的Mini-LED電視則通過局部調光技術,具有區(qū)域亮度可調、高顯色性和對比度更高的優(yōu)點,可實現(xiàn)多元化環(huán)境下更均衡的對比度,亮度和均勻性,觀影也更為舒適。
據消息人士透露,三星將斥資400億韓元用于量產Mini LED電視,LG也將于今年年底開始大規(guī)模生產Mini LED顯示屏。在領先顯示技術上,中國首次走在了世界前列,2019年已有國內大廠率先量產發(fā)布了區(qū)域調光Mini LED電視。多位行業(yè)人士稱,相比于激光電視多種不可靠因素的存在,Mini LED電視已經成為了業(yè)界爭搶的“香餑餑”。
無論是持續(xù)宣稱"護眼"的激光電視,還是更早以前的防藍光眼鏡,打著“護眼”旗號的產品不減反增,引人擔憂。正如《生命時報》在文章所提到的:面對層出不窮的電子產品,消費者要對各種說法秉持理性態(tài)度。要形成科學的護眼觀,只有科學、有節(jié)制的用眼,注意日常的眼睛保養(yǎng),才能更加舒適地享受如大屏電視帶來的智慧科技體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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